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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8 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国庆将至,为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按照学校9月26日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增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恐、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特别是图书馆、网络中心、配电房、水泵房、危险品仓库、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要害场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安排好24小时值班工作。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杜绝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点蜡烛照明、生火做饭等违章用电用火行为。
   四、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对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人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大对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等部位的安全管理。要加强食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学生公寓主管单位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不间断安全巡查、安全值班、安全用电、人员出入登记等制度,要对因学生假期离校而空置的寝室实行断电,确保万无一失。
   六、国庆期间正常开放的实验室和教学楼要切实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安全防护,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确保安全。
   七、科研、生产、基建、后勤等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特别是有在建项目和施工任务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八、学校不提倡单位组织集体出游活动。需要探亲、访友、旅游或出差的师生员工,应时刻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九、各单位要做好防暴反恐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准备好相应的物资和器材,明确工作分工,要确保事件发生后及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保 卫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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