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新生入学户口办理须知
新生户口迁移按自愿原则,转入学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湖北省内户籍新生凭《新生入学报到单》、《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校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二、湖北省外户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到时一律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学校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学生的身份证及学籍档案上的信息一致,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填写到市、县、区,否则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户口迁移证》每栏必须填写清楚,人工书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墨水。《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处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栏必须为“大学专科或本科”。
4.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街学府南路68号。
5.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户口迁移证,将一律退回原籍重新办理。
6.从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须将以上资料交到校保卫处户政科,并换领户口交接单。逾期学校保卫处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武汉轻工大学保卫处
二〇二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