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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新生入学户口办理须知
发布日期:2020-06-28 阅读次数:

新生户口迁移按自愿原则,可将户口转入学校也可不转,转入学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武汉户籍新生(含新城区)凭《新生入学报到单》及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到校直接办理入户手续;非武汉户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到时一律持《新生入学报到单》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2015年以后版本,编号首位为1开头)到校办理入户。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学生的身份证及学籍档案上的信息一致,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填写到市、县、区,否则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户口迁移证》每栏必须填写清楚,人工书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墨水。《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处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四、《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打印或盖有被迁移人属“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印章(取消户口性质的地、市、州无需加盖)。

五、《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栏必须为“高中或大学专科”。

六、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街学府南路68号。

七、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户口迁移证,将一律退回原籍重新办理。从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须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逾期学校保卫处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八、新生入学报到迁移户口,必须本人持入学报到单、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背面注明本人电话号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湖北省外学生需提供电子照片一张(规格:身份证照格式,文件名:以姓名加身份证号命名,发送到邮箱:499877235@QQ.COM),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换领户口交接单。

 

                                                     武汉轻工大学保卫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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