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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户口办理需知
发布日期:2018-04-02 阅读次数:

新生户口迁移按自愿原则,可将户口转入学校也可不转,转入学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到时一律持《新生入学报到单》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2015年以后版本,编号首位为1开头)到学校办理入户;武汉籍学生(含新城区)凭《新生入学报到单》及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要注明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到校直接办理入户手续。非武汉籍学生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必须在公安网上注销该生户口。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学生的身份证及学籍档案上的信息一致,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填写到市、县、区,否则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户口迁移证》每栏必须填写清楚,人工书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墨水。《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处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四、《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打印或盖有被迁移人属“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印章(取消户口性质的地、市、州无需加盖)。

五、《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栏必须为“高中或中职”。

六、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户口迁移证,将一律退回原籍重新办理。从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须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校保卫处,逾期学校保卫处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八、新生入学报到,本人必须持入学报到单、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得转交他人代为办理),并换领户口交接单。

所有新生均需拷贝彩色一寸免冠白底电子档照片(像素:358X441,格式:JPEG)一张(以本人身份证号加姓名作为文件名),交保卫处户政科或发至户政科邮箱(2372796807@qq.com)。

                                                 武汉轻工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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