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保卫处
服务流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服务流程 - 正文
学生办理户口、身份证流程
发布日期:2017-03-24 阅读次数:

新生入户

凡考取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选择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新生,从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务必要将《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交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再由学校为新生办理入户手续,逾期学校不再为学生办理户口迁入。凡当年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视为放弃户口迁入,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

在校期间户口管理

一、学生入户后,需要借用户口的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借取,并做好借用登记,归还户口时,将其证件退还本人(公安机关规定,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不的办理户口借出手续)。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迁移户口。如因退学、转学等必须凭相关职能部门的文件或证明到保卫处户政科审核签章后到常青花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身份证办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持本人《办理身份证申请表》到保卫处户政科审核签章后到常青花园派出所人相采集点照像;《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bwc.whpu.edu.cn/info/1044/1111.htm

二、在派出所户籍室核对《办理身份证申请表》户口登记项目和图像信息,确认主要项目无误后签字;

三、缴纳工本费,索取专用发票;

四、从申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户籍室领证。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在办理二代证的同时申办临时身份证。

毕业生户口迁移

一、户口在学校并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到学校户政科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本人的毕业证到学校户政科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至2年择业期以内的,户口可以暂时存放在校。逾期公安机关将注消其网上户籍信息,并换发成户口迁移证。

 

补办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

一、申办提交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须由学校户政科审核签章);2、迁入地单位及派出所未入户证明;3、毕业证,报道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1、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审核资料;2、内部审批;3、派出所户籍室通知申请人重新补发《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保卫处户政科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轻工大学保卫处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编:430023 电话:027-83956232 传真:027-83910748